1.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办大学
这类大学由中外双方共同出资组建,拥有独立校区、独立法人资格和办学自主权。学校的教育模式基本全部按照外国大学的模式进行教学。
2.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(计划内)
这类机构一般是设在大学里的二级学院,由国内大学和国外知名大学合作设立。
目前这类机构由教育部获批开设近两百所,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。就读这类机构的学生,通常可以在就读期间选择性前往外方院校进行学校交流,最终将获得国内大学的毕业证、学位证,以及国外大学的学位证。
3.举办合作办学项目
这是中外合作办学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。国内外高校在某个专业或领域进行合作,共同制定教育教学计划,颁发学位证书。这类项目通常涉及热门专业或国内学校的优势专业。
4.中外合作办学院校
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是指外国学校与国内学校合作,在国内学校内设立二级学院。这些类型的学院通常隶属于国内的母校,享有较高的教育资源和学术声誉。
他们颁发的文凭通常是双文凭,这意味着学生可以从国内外学校获得文凭,这种合作模式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国际视野。